珠海经济特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岛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六条有效重点保障符合海岛发展的旅游、娱乐、低空、海洋科技等项目用地。鼓励探索有居民海岛土地供应模式创新。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万山区管委会批准,民宿、餐饮、娱乐等经营主体可以对周边不能单独利用的边角地、零星地进行绿化美化,满足游客休闲、游憩的需求。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