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岛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有效万山区应当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立足海岛自然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容量,实行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分区管控。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