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陪餐制度,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就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鼓励中小学校幼儿园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与陪餐,听取对学校餐饮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