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