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应当保障窨井盖安全管理的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