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弘扬第三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加强纪念地保护的公益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纪念地保护,传承弘扬周恩来崇高精神。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3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