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