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省与长三角等区域其他省市在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监管执法、信用管理、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构建数据共享、结果互认、执法联动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