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第五章 发展促进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促进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对外开放,培育和引进国际化、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检验检测服务贸易,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促进跨境检验检测标准、结果互认互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