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监督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有效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证实施审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驾驶证未经审验,或者检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