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通过捐赠、资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保障、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符合规定的群团组织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妇女提供法律、心理、婚姻家庭、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