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