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核验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并按照规定登记有关信息,不得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