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轨道交通发展条例第六条有效支持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衔接协调和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