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路面巡查制度,在节假日、上下班等交通高峰期,在容易拥堵的路段增派警力;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通过广播、互联网、路面引导标志等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交通事故情况和道路交通拥堵预警,引导交通出行,疏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畅通。

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