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