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爱国卫生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社会监督、共建共享的原则。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