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