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市、旗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工会的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经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后,依法参加仲裁活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