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宾阳炮龙节期间,宾阳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安全、合理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燃放时间,明确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规格,并向社会公告。

宾阳炮龙节期间,有关镇人民政府负责绘制炮龙活动示意图,标注炮龙活动路线,在显著位置设置交通指示牌,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