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立法过程中的相关调研、评估等活动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