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立法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