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三江新区应当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