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第八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三江新区应当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三江新区应当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防范化解各类社会风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