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三江新区应当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江新区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