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三江新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其他城市加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加强产业分工和协作,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