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