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第六章 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务指引、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审计机关可以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