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务指引、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

审计机关可以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