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六章 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第五十条有效非居民用户需要新增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用水计划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使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使用节约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