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数据权益,坚持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按照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要求对数据财产性权益进行约定和分配。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