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统筹推进公路与水路、铁路与水路等多式联运发展,鼓励沿海与内河直达运输,支持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促进综合运输效率提升。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