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学技术人才服务保障制度,在子女入学、配偶安置、住房保障、户籍办理、社会保险、就医保障、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方面,为科学技术人才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