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不得组织、参加、支持迷信活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