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数据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数字甘肃发展指标体系,重点对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数字安全等开展运行监测,发布监测报告,综合评价反映发展水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