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数据条例/第四章 发展应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数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面向新兴产业和全域数字化转型需要,创新数据业务与商业模式,推动智能化改造,提供多元数据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