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燃气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有效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