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