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配送服务管理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人员、车辆,并公开配送服务规范、服务平台、服务电话、收费项目等信息。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