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的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准入标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动态更新,实现优惠政策精准直达。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