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和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改善企业科技人员和技能型人才待遇,激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对接本地产业发展以及用工需求,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培训内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