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海洋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在海洋经济中发挥技术和服务支撑作用。对在海洋经济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