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本市建立健全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和解、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有效衔接,及时化解涉海经济纠纷。

支持青岛海事法院、青岛国际商事法庭、青岛国际仲裁中心等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化解涉外商事海事纠纷,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中央法务区建设,为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环境。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