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租赁住房管理,保护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房租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