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的规范和指导,并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备案信息进行核查。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