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雨灾害的次数、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灾害数据库,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与智慧气象对接,并根据灾害分布情况和评估结果,划定暴雨灾害风险区域等级。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