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相关信用产品与服务,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