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公安机关开展海岸治安管理工作,对违反海岸治安管理的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举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举报违反海岸治安管理行为的奖励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对协助维护海岸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成绩显著或者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