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岸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章 海岸治安防控第十三条有效在海岸举办集会、旅游、娱乐、体育等群众聚集性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订安全等工作方案,依法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涉及水上水下活动的,应当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