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12345热线工作机构应当依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事项职责清单,建立健全诉求筛选分类处置工作机制,完善派单标准和工作规范,提升派单精准度,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一)根据诉求事项的不同情况,可以采用即时答复或者派发诉求工单至承办单位的方式处理诉求;

(二)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向诉求人做好解释说明或者告知相应法定途径;

(三)应当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处理的事项,即时转至相应紧急热线;

(四)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且诉求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又提出同一诉求的,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五)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告知诉求人办理情况,减少重复派发相同诉求工单;

(六)诉求涉及多个单位的或者存在职责交叉的,分别派发诉求工单到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七)对非常见诉求、诉求存在管理盲区或者疑难事项,与拟承办单位事前沟通后再派发诉求工单。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