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循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